400多名在校大學生為了購買高檔手機去借「校園借貸」,卻在該還錢
時候聲稱「校園借貸」違法拒絕還錢。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日前受理了多起「校園借貸」合同糾紛案,400多名大學生因借錢不還成了被告。「校園借貸」案件陸續開庭,卻沒有一位學生主動應訴。
北京青年報報導,法官黃支革表示,每個案件借款金額都在7000多元人民幣(約1050美元)。這些借貸
大學生來自廣西、江西、貴州、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河南等多個省市地區
不同高校。
在該系列案立案後,到目前為止,該系列案沒有一名大學生主動應訴。為了維護學生們
利益,法院多次與原告協商,原告同意若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,就放棄利息、手續費、違約金(在合同中有約定)等訴訟請求。
主辦法官和原告方專門到貴州省貴陽市兩所高校,找到20名被告大學生,希望透過座談協商還錢事宜,卻無一人參加。黃法官說,他只能透過學校老師將他
聯繫方式和調解方案一同交給被告學生。
最終,有三名被告學生找到法官和原告選擇和解。這三名學生說,之所以選擇和解並還款是擔心不還錢會「丟了」工作。目前,除了這三名學生外,再無一名欠款大學生主動聯繫法官。
報導稱,有不少學生在收到法院傳票後在網上發帖質疑傳票真實性,還有學生專門成立了QQ群討論「應對措施」。黃法官說,不少學生認為中國正在打擊高利貸、非法放貸,而這個「校園借貸」就是非法放貸,所以他們借
錢根本不用還。
黃法官說,這些學生法律意識淡薄,國家打擊
是高利貸,但若年利率在24%這個合法
範圍內,借貸行為本身並不違法。一旦最終判決這些大學生敗訴,他們仍不還錢
話,企業可以要求強制執行。到時,他們可能會成上「黑名單」
老賴,到時「不僅要還錢,還會給他們
個人信用留下污點,連坐飛機、坐高鐵、考公務員、註冊公司等都會受到限制。」
對於上述事件,錢江晚報也發布文章評論稱,這些大學生缺乏相關
法律常識。大學生如果認為網貸公司是「非法放貸」,為何當初還要找其借錢?這是有意要鑽空子,還是抱著僥倖心理?他們大概不敢忽悠網貸公司,但這麼理解借貸
法律關係,根本就是在忽悠自己。(轉自聯合新聞網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