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建築商朋友提供身份證,身為銀行工作人員
陳某竟偽造單位證明等貸款手續,向所在銀行騙貸736萬元,露餡後還欲攬下全部罪行,包庇朋友。昨日,渝北區法院判決陳某及其朋友騙取貸款罪成立。
25歲
陳某本來是我市某銀行經開區支行客戶經理。銀行在對內部貸款進行核查時,發現她
幾筆貸款有作假嫌疑。陳某“交代”:所有事情都是她一人做
,騙出
貸款用於放高利貸了。
這麼多貸款都是用39個不同
真實身份證辦理
。這麼多身份證是哪里來
?陳某無法解釋。經過銀行領導做工作,陳某終於如實交代:身份證是建築商胡某提供
——胡某有近1000名民工,那些身份證就是他所管理
民工
。
2009年5月21日,民警將陳某、胡某抓獲。原來,在一年多前,陳某認識了36歲
胡某,成為好朋友,胡某後來為發民工工資、為接工程等,需要資金周轉,想貸款。兩人商議後,決定由胡某提供民工身份證、戶口等相關證件,陳某偽造了政協重慶市委員會政治處等單位多枚印章,偽造李隆強、陳幫潤等人
單位收入證明、學歷證明等,從該銀行貸款736萬元。
渝北區法院審理認為,兩人
行為均構成騙取貸款罪,由於案發後及時歸還了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,所以判決陳某、胡某犯騙取貸款罪,均只判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