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達是金華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,也是吳英一案公訴人,他對記者剖析了吳英案
警示和教訓。
在許達看來,貨幣如水,擇地而生,堵不如疏:“通過本案,應該給民營企業貸款與民間資金儘快找到市場化出口,這才是杜絕後患
治本之道。”
因為深入參與吳英案訴訟,許達更有深切感受:金融監管需要進一步加強。
許達說,最重要是,要讓公眾非常清楚地知道,哪些是合法
民間借貸,哪些是非法
管道,所以迫切需要加強監管
制度建設,應該有一些可操作性
、具體
、細緻
制度和規則;再是廣泛宣傳法律法規,讓中小企業知道怎麼樣融資、籌款是合法
,讓更多老百姓識別和把握國家
金融投資政策和法規。
許達透露,在2008年,“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近200起,集資詐騙案件40多起,同比大幅上升。其中共立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,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,涉案金額近百億。”
“儘管吳英案發生在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前,但它對非法集資仍高發浙江省仍有很強
警示意義。”許達最後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