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正式啟動小額借貸公司試點,根據試點要求,小額借貸公司將堅持“以小對小”,70%資金將發放給小額借款人。
小額借貸公司應堅持按照“小額、分散”原則發放借貸,其中單家小額借貸公司70%資金應發放給借貸餘額不超過50萬元小額借款人,其餘30%資金單戶借貸餘額不得超過資本金總額5%。
小額借貸公司不得向其股東發放借貸,也不得跨縣域經營業務。
按照規劃,9月底以前,選擇1個縣(市、區)設立1家小額借貸試點公司,這批小額借貸公司將在明年初正式開業。未來,依法經營、信用良好小額借貸公司,在股東同意前提下,將優先向銀監部門推薦,改制為村鎮銀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