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警方調查,在壽險公司擔任業務員吳俊賢與友人劉耿堯合資放高利貸,一名余姓舞小姐因付不出房租,向吳嫌開口借錢2萬元,言明10天1期,每期利息3000元,吳嫌要求余女押證件並簽下4萬元本票,再扣掉首期利息3000元,只給1萬7000元。
被害人後來因還不出重利,又不接吳嫌討債電話,吳嫌傳簡訊佯稱歸還證件,讓被害人失去戒心,吳、劉二嫌隨即與友人毛振男到被害人投宿旅館,將她強押上車,帶往汽車旅館。
吳嫌等人將被害人綁在八爪椅上,並逼吞安眠藥,還以一支裝著生理食鹽水針筒,佯稱要對被害人施打毒品,被害人隨即被剝光衣服,3嫌還拿「跳蛋」猥褻其下體,時間長達約3小時。
3嫌臨走前還搶走被害人身上現金及手機,被害人事後報案逮人,吳嫌等人落網時辯稱是因為對方賴帳、避不見面,一時氣不過,才找友人一起教訓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