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因曾許諾在他人開公司時會借錢救急相助,事後當他人真來向其借錢救急時,卻反推託說無錢可借,對方因此惱羞成怒,結果“借錢救急不成蝕把米”,最終釀成了自己被他人砍至重傷
慘劇。近日,新竹法院審結了一起這樣
故意傷害案件,判決被告人劉小花有期徒刑4年3個月。
現年35歲
劉小花原是安徽人,處於無業狀態
她,因看到職業介紹公司生意紅火,便與朋友李珍珠商量也打算成立一家,結果兩人一拍即合。但是苦於沒有流動資金,兩人於是就找到了老鄉吳有財,尋求他
幫助,吳有財也是豪氣沖天,二話沒說,當即答應會在她倆開公司時鼎力支持一定
資金。
可誰知,當劉、李二人幾天後來到吳有財住處找他兌現時,吳有財推託說自己
錢都投在生意上了,現在手頭沒有這麼多錢。兩人眼瞅著自己
公司開張在即,卻因這股“東風”未到而化為泡影,心中著實氣憤,感覺自己被耍了
李珍珠當場就與吳有財撕扯起來。在旁
劉小花在看著吳有財也火了
情況下,因擔心李珍珠吃虧,就跑到吳有財
廚房,拿了一把菜刀向吳有財後肩砍去,吳有財挨了一刀後轉過身,順手拿了個杯子向劉小花砸去,劉小花閃過之後反手又是一刀,致使吳有財構成重傷。砍過之後,因為害怕,劉、李二人迅速逃離現場。
只因曾許諾在他人開公司時會借錢救急相助,事後當他人真來向其借錢救急時,卻反推託說無錢可借,對方因此惱羞成怒,結果“借錢救急不成蝕把米”,最終釀成了自己被他人砍至重傷
慘劇。

